建筑规划(建筑规划设计方案)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建筑规划,以及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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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应该包含哪些方面?

前言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应该包含哪些方面?应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遮光系数(楼间距)、楼层高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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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划设计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绿维创景-认闹腔为内容比液枣衫较复杂,根据国家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岩拿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和建设条件,布置城市体系;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布局;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综合部署城市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保证城市有秩序地、协调地发展,使城市的发展建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城市规划设计的原则,是正确处理城市与国家、地区、其他城市的关系、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城市建设的内部关系等的指导思想。关于城市规划设计规范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最好是到绿维创景的官网详细了解。

规划设计建筑方案 建筑设计规划方案 怎么写

方案阶段的建筑设计说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写:

1.方案的设计构思和特点。

这一部分可以谈谈设计理念、创作灵感,多一些抽象的、概念性的内容。比如平面的推演,厅野造型的变化,方案怎样体现出建筑本身的特质,建筑与周围环境、或当地文化的契合等等。

2. 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理。

这一部分要具体一些,谈扮知喊谈建筑的平面和竖向构成、立面造型和环境营造、环境分析等等,比如你对于日照、通风、采光的考虑。

3.建筑的功能布局。

这一部分要说明建筑的功能布局,交通流线布置,各种出入口的布置,垂直交通运输设施的设置(包括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等。

4.其他方面的说明。猛斗

这一部分包括建筑的防火、安全疏散设计、无障碍设计等。如有建筑节能设计或特殊声学考虑等,也应在此说明。

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和用地红线图在哪里可以查?

这个在建筑总平面图中会有相对坐标,通过去城建档案昌尺局可以睁迅物查到你所在小区的图纸,只是要有专业人士才能够悉液很好的解读

还有就是一定要看竣工图,因为很多事情是在施工过程中会有调整

建筑规划常用知识

常用术语

用地面积(占地面积):是指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即用地红线内的面积。

用地红线: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建筑退红线距离:是指建筑物最外边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

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用地与两侧建筑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分界线。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覆盖率):建筑基底面积÷用地面积绿地率:各类绿地面积÷用地面积住宅平均层数:住宅总建筑面积÷住宅基底面积日照间距系数: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遮挡房屋檐高。

总建筑面积:小区内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总和。

基底面积:建筑物底层的投影面积。

每户的建筑面积:户型内的实用面积加上分摊面积。

每户的实用面积:户型内所有结构面积(包括墙体的面积)。

每户的使用面积:户型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即实际可使用的面积。

平面系数:包括实用面积系数(结构面积系数)、使用面积系数、辅助面积系数等。

户型的实用面积系数(实用率):户型的实用面积÷户型的建筑面积户型的使用面积系数(使用率):户型的使用面积÷户型的建筑面积

建筑限高:是指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的高度限制值。一般地区,建筑高度,平屋顶按女儿墙高度计算;坡屋顶按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

建筑层高:是指建筑物每层的高度。住宅建筑规范规定: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m.据计算,层高每增加10㎝,造价增加1%,用地增加2% .等高线相邻等高线之间的距离叫等高线间距,相邻等高线之间的高差叫等高距。

同一种地形,等高距是相同的,等高线间距是不同胡友轮的。

一般来讲,1:500或1:1000比例的图纸,等高距为1米。

停车场车位大于50辆的停车场,出入口应不小于2个。

车位大于500辆的停车场,出入口应不小于3个。(间距不小于15m,宽度不小于7m)。

一般停车位的尺寸为2m×5m,加上停车场的道路和回车场,一般平均每个停车位用地面积约25~30㎡.民用建筑层数与高度的划分住宅建筑: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则为高层。(不包括总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建筑)

建筑总高度超过100m的,不论住宅还是公共建筑、综合性建筑,均称为超高层建筑。

居住区的规模及人口居住区3~5万人,用地规模50~100ha,公共绿地指标1.5㎡/人。

居住小区7000~15000人,用地规模17~35ha,公共绿地指标1㎡/人。

居住组团一般为300~800户,1000~3000人,公共绿地指标0.5㎡/人。

道路宽度居住区道路:道路红线不宜小于20m.小区路:路面宽5~8m;建筑红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10m.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红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m.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告物于3.5m.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长度超过35m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沿街的总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消防通道。

单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双车道不小于7m,机动车与自行车混行时不宜小于4m,人行道不小于1.5m.建筑消防间距民用建筑根据其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如下表:

高层建筑防火间距如下表:竖向交通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九层以上,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塔式住宅,应设两个楼梯。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裤信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应设消防电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时,应设一台;当大于1500㎡但不大于4500㎡时,应设2台;当大于4500㎡时,应设3台。

小区交通出入口方位交通出入口方位:是指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

在公交车站和停车场等车流量较多的小区,其主要车行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距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行人横道线(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边缘不应小于5m,距公交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户型修改常见问题首先看功能分区是否合理,是否做到“七大分区”,即:动静分区、公私分区、干湿分区、洁污分区、主次分区、内外分区、卫浴分区 .其次看朝向是否合理,是否做到了通风顺畅,厅、卧、厨、卫四大光明 .

交通面积是否经济便捷,户内浪费面积是否较大。

开窗位置是否合理,是否会造成视线干扰。

开门位置是否适合家具摆放,会不会形成私密性的干扰。

阳台使用是否方便,面积大小合适。

厨房是否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有没有足够的操作面,与餐厅的距离是否合适。

卫生间的采光通风是否良好,面积是否合理,利于洁具的摆放,公共卫生间的位置是否能够方便各个房间使用,会不会对各个房间的感官有影响。

卫生间不宜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客厅和厨房的上层,以方便防水、管道的布置。

公用部分的走廊是否合理,楼梯和电梯是否方便每户人家使用。

楼体的摆放是否合理利用景观,充分考虑了朝向。

从销售的角度考虑各个户型的均衡,对销售的影响。

充分考虑风水要求。

常用单位建筑图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以m位单位外,其余均以mm为单位。

常用单位的换算:1公顷(ha)=10000㎡=15亩1亩=666.7㎡ 1㎡=7.524平方英尺1平方英尺=0.1333㎡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① 建筑管理,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各项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性质、规模、标高、高度、体量、体型、朝向、间距、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色彩和风格等进行审查和规划控制;

② 道路管理,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各类道路走向、坐标和标高、道路宽度、道路等级、交叉口设计、横断面设计、道路附属设施等进行审查和规划控制;

③ 管线管理,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管线工程(包括地下埋设和地上架设的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热力及其他管线)的性质、断面、走向、坐标、标高、架埋方式、架设高度、埋置深度、管线相互间的水平距离与垂直 距离及交叉点的处理等进行审查和规划控制,管线管理要充分考虑不同性质和类型管线各自的技术规范要求,以及管线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道路、行道树和地下各类建设工程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规划要求后,建设单位可以进行施工图设计;在确认施工图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关于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对临时建设(指限期拆除、结构简易的临时性建、构筑物或道路工程管线设施等),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在临时用地上禁止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7)禁止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挖取沙石、土方等活动,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

(8)关于竣工验收和城市建设竣工档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核发的规划设计要求,包括总平面、空间布局、建筑单体设计和室外工程,以及各项批准的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等。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档案资料。

(9)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城市规划法》规定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网易博客学习资料更加丰富

对建设活动的友改腔监督检查;

①验证有关土地使用和建设申请的申报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有无弄虚作假。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及时退回;

②复验有关用地坐标、面积等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是否相符。如不符,应责令改正或重新补办手续;

③对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放线的建设工程,履行验线手续。若其坐标、标高、平面布局形式等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不符好衫,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改正;网易博客学习资料更加丰富

④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施工过程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建设活动(包括在城市规划区内挖取砂石、土方等活动)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⑤竣工验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查建设工程平面布置、空间布局、立面造型、使用功能等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如不符,应视情况提出补救和改正措施等。

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对辖区范围内城市的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对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立法机关的监督检查。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对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就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实施管理的执法情况提出批评和意见,督促城市人民政府加以改进或完善。城市人民政府有责任就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社会监督。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将城市歼数规划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和随意侵犯其基本权利的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办法,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并及时对检举和控告涉及的有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建立切实有效的制度,听取意见、检举和控告,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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